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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管理

1999-03-01 来源:生活时报 孙焕英 我有话说

本来是社区服务,却要来个模糊名字:物业管理——服务变成了管理,和官就沾上了边儿啦。

其实,起一个官名也没什么,只要你为老百姓办好事,老百姓就欢迎你。不幸的是,有些物业管理,越来越不务正业了。

买下小区的新房子住户还没到手,物业早已插手。进门吗?先给我物业拍几千,然后才能拿钥匙!你要问为什么?他会拿出某些发票。可你再要是深追,馅儿就会露了——说不清价、讲不清钱、更道不清是谁授权这些物业为业主越俎代庖的。

物业大军浩浩荡荡,但是,你家若是在双休日或8小时以外厕所里泛屎汤子,那只好“屎漫金山”了——物业管理不是无夜管理。就算是正常工作时间吧,你需要物业来管理了,但是,物业却不一定需要来管理你。收管理费的劲头和付管理力的劲头,真是判若两人。

据说,物业管理在中国是一个新生事物。既然是新生事物,就没有经验。既然是没有经验,那就需要“趟着石头过河”,需要“付出学费”。管理者是从不交“学费”而只管收讨各种各样的“费”的。

“物业管理我们,谁来管理物业?”这已经成为一种群众呼声。不知是否存在管理物业管理的部门和官员。倘若有,他们是应当旁听一下群众的这些呼声的,切切实实地把物业管理部门管理起来,也来个“依法治物”。在努力实现法治的国度里,任何部门都不可任意行为,不要以为有了“管理”的桂冠就可以我说了就算。如果物业管理缺乏自知之明,把“管理”自我感觉为“官方”、“官办”甚至于我们都是有“官衔”的人物而耍起官僚来,这个新生事物,其前景肯定是不妙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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